《孟子‧離婁》上篇有很多處談到孝道思想,一再表達了孟子主張以孝治國。這裡先例舉其二:
在十一章,孟子說:“道在邇而求諸遠,事在易而求諸難:人親其親,長其長,而天下平。”(意:“道在近旁卻往遠處求,事情本來容易卻往難處著想:各人愛自己的雙親,尊敬自己的長輩,天下就太平了。”)
在十二章,盂子強調“誠”在層層人際關係中的作用,說明是“誠”從自我修養的孝親行為中體現,推而及至周圍的人事。“官職不高,得不到上級信任,是無法把所管轄的老百姓管理好的。取得上級信任的方法是:得到朋友的信賴。取得朋友信賴的方法是:侍奉父母,使父母的滿意。使父母滿意的方法是:心誠反省自己。使自己誠懇真摯的方法是:清楚什麼是善。所以,誠懇是人性本具的素質,追求誠懇是做人的正道。”
再結合《離婁》上篇第十八章和十九章,我們可以更清楚孟子的孝道思想。
在十八章中,孟子說,君子交換孩子調教,是防止破壞父子之義。父親自己教子,一定會教以正道,希望孩子好好學好,但孩子學不好時,做父親的比別人容易焦急生氣。孟子認為,做父親的一旦動怒,就會傷了父子之義,引發負面感情態度,變成當長輩的人以不正確的行為心態逼孩子學正確的思想態度,就不“誠”了,表現不出正道了,只能惹發孩子對道理的疑惑和叛逆。所以,把孩子交給別人教,是為了不讓孩子對所學的道理懷疑,也不傷害和離間父恩子孝。這是孟子重視“道”與“誠”的傳承。原來,父子關係,也是為了社會、為了家庭,要把仁愛之道,從切身關係做起,還要注意細節和效果。
第十九章中,孟子在這一章中其實也直說出孝道的內涵與目標關聯到維護崇高的價值精神。孟子表示人生最大的應做的事是侍奉父母,最大的應保全之物是自身的心身道德,如果是道德沈倫,就不可能用真誠心侍奉父母。
曾子侍奉父親總是備了酒肉,還要請示父親該把剩下的酒肉分給誰,孟子讚揚曾子是為父親“養志”,即照顧到也滿足了父親的心胸、感情、氣魄等精神文化的層面。到了曾子的兒子曾元奉養曾子,每次曾子問“還有嗎?”,曾元就說“沒有”,其實是想把好東西留下來給曾子下次食用,只是考慮自己父親肚子吃飽,在孟子眼裡,這叫“養口體”。
能讓父母以慷慨心養志自然就照顧到鄰近許多人,也滿足父母的人際關係和對外形象;反之,滿足父母的口腹之欲則僅表現了孩子對父母個人愛護。如此做法,不一定每個父母還會像曾子覺得人生充滿意義,也表達不了孩子對家庭以外他人的誠意。後世儒家在這段文字總結出“大孝養志、下孝養體”的說法。
這樣就更能明白為何孟子說“道在近旁卻往遠處求,事情本來容易卻往難處著想”。一旦實行“上孝”,不僅家和萬事興,它一定會從“養志”的基礎兼顧到鄰里社區的敬老扶貧。各人以“上孝”愛自己的雙親、尊敬自己的長輩,人人都在照顧鄰近的人,主動把有餘的和他人分享,天下自然就太平了。
(摘錄自《爺爺奶奶也有享福的權利》,王琛發著,2005年8月,孝恩文化基金會出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