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琛发
金庸先生写的一部小説,名叫《鹿鼎记》,书名的典故就出自《左传•襄公十四年》和《汉书•蒯通传》。 《左传•襄公十四年》把争天下比作猎鹿:“譬如捕鹿,晋人角之,诸戌猗之,与晋踣之”;意即是説,当来自中原的晋王国抓住了鹿角,北方的各个少数民族却是拖住牠的后脚,和晋人争斗起来。这是典型的从猎鹿生活发展出来的军事理论。争天下就如争一隻准备捕捉来煮杀的大鹿,大家在抢鹿,抢到要互相打击,都说鹿是自己的,大家都在抓住角放不开或拖后脚,到最后还不知鹿死谁手人就互相斗争起来,血流成河。 《汉书•蒯通传》説:“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于是高材疾足者先得焉”,这段典故是进一步引用上述的《左传》,蒯通吿诉了汉高祖,秦朝失了鹿,天下的人都在追捕这隻鹿,有很高才干和脚快的人就先捉到。以后从这段文字就发展出两段成语:“逐鹿中原”和“捷足先登”。 现代人也许搞不清古代人的思维,为甚么要把鹿抬举得这么高?原因也很现实,因为逐鹿比逐虎逐狼易,每一鹿隻都是宝。 《山海经:南山经》裡记载:“扭阳之山,……有兽焉,……其名曰鹿蜀,佩之宜子孙。” 那位写了一部《葬书》被风水师一口咬定为祖师的大学问家郭璞就注解説:“佩,谓带其皮尾”。 原来远古的人吃鹿肉之后,把鹿的皮毛佩带在身上,认为这样可以保佑生育繁殖,让自己像鹿那样大量繁殖子孙,又得让子孙也有鹿肉吃。大概鹿温顺,旣跑得快又机敏,而且雄鹿的角雄武好看,所以大家吃鹿肉、喝鹿血、进补鹿茸的同时,也希望以形补形,自己的子孙也有这样的特点,跑得快好世界,跑得机灵有进步。 所以,一个国家就像是一隻大家都想吞下肚子的大肥鹿,有心人千方百计去捕猎。人们以鹿比喩国家政权的时代,也不会迟过周朝。后人伪托姜太公名字写的中国军事与政治策略着作《六韬》,乾脆把这句话塞到姜太公口中,由他吿诉周文王“取天下若逐野鹿”。 明白这一点,你方纔知道,为甚麽古代的中国帝王所用的镇墓兽,居然会包括了鹿。因为鹿代表天下又代表政权,自然是祥瑞的象徵。到了皇帝的身份已不再是带着弟兄们满山打猎的酋长,而被神化为天子,鹿作爲祥瑞,而且祥瑞得与天下有关,对一般的鹿,当然也不可能看得上眼,总要找出一些难得一见的,与天下其他大鹿小鹿分隔,方纔显得符合帝皇身份的要求。在强调鹿的尊贵时,其实也是把皇帝捧上了天。 于是,后来传説中的最祥瑞之鹿,就是天鹿,其次是白鹿。天鹿和白鹿,不论名气和声势,都和原来的那隻要放到鼎中烹的鹿,大大的不同。 鼎中烹的鹿,原来是烹了分给大家吃的,是老百姓共享的。但是,一旦我们也强调鹿代表国家政权,那麽,比起吉祥更进一步吉祥的,就不能是一般的鹿,必须是白鹿。当然,比之百鹿更让中国人感到吉祥得不能再吉祥的大大吉祥鹿,是大家都把它活在传説中,也不知是否存在的“天鹿”。 《太平御览》説:“鹿寿千岁,满五百岁其色白”,也就是説,这不是一般的祥端而已,更是长寿得近乎成仙的鹿。 《帝王世纪》和《黄帝岐伯经》裡説:“《本书》和《素问》这两本医学着作的出现,是黄帝派了使臣岐伯,乘着绛云之东,驾驭十二隻白鹿,去尝味草木。” 你不要问这段典故的眞假,总之,它让我觉得黄帝的支持者正在向着炎帝神农尝百草的説法进攻,抢医药专利的知识産权,又让我觉得岐伯比起西方的圣诞老人架势得多,总之我们用的鹿比你多,用的鹿比你的又大又白。 不管“天鹿”是否存在,总之,《宋书•符瑞志》就留下了这样的官方记载:“天鹿者,纯灵之兽也,五色光耀洞明,王者道备则至。” 又记载白鹿説:“白鹿,王者明惠及下则至。” 原来,天鹿和白鹿都是有架子的,不是有钱有势就可以请得动,你皇帝不当好人鹿就不出现。 总之,盼望吉祥物在现实中出现,原本也是带有盼望和劝勉皇帝好好做人的意思,是一种以神话限制与规范帝皇将相言行的励志。不过,白鹿这种生活上的变种鹿,毕竟也不少见,偶而可得也真是可以大做文章;所以我们看看《宋书》及后来的典籍,也就可以看到历代以来都有拍马屁的王公大臣向皇帝献上白鹿奉承一番,当时的皇帝也可能大喜过望,借白鹿来宣传一下自己爱民如子。但是,我们今天看来,这些已经是亡朝的死人皇帝,毕竟也不怎麽样。 所以直到今天,大家还是有兴趣逐鹿中原的话,就像金庸描绘的历史事实:李自成、吴三桂、满清皇帝、西藏、蒙古、神龙敎、罗刹国、郑成功和天地会、沐王府、前明公主,人人对中原各有心思,打来打去搞得韦小寳左右逢源好不快乐,却搞得老白姓都累了。只有那个远在五台山上躱得远远的老皇帝看得透彻,觉得一大堆人不知所谓的在那边抢鹿角拖后脚太无聊,真会把中国这整隻鹿都折腾的从肥鹿变病鹿,到搞毙了还没完没了,所以他留下了四字眞言:“永不加赋”。
(文/王琛发,转载自马来西亚《好运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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